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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4月20日讯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处得知,为严肃管理纪律,近日,呼和浩特市对牧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
近期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处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加大整治房地产市场的力度、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实现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共享、提高房地产市场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良性运行,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反房地产开发建设基本程序、不按时申报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瞒报漏报统计数据等行为,以至于行业主管部门无法对房地产市场实现动态管理,给行业管理工作造成困难,影响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地掌握市场动态情况。这些企业有存在未按时核验项目手册、未按时申报统计报表行为的呼和浩特市牧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天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鸿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未按时申报统计报表的内蒙古禾太实业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信利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多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